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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江村民宅基地纠纷30年未解 村委被指不履职致矛盾升级

近日,连江县东岱镇洪塘村村民孙国仁反映,因村委会在宅基地确权过程中长期不依法履职,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,与邻居纠纷持续升级,严重影响生活与社会稳定。

一、纠纷起源:他人之地,走着走着就想占为己有

1980年,孙国仁与同村村民孙某灯共同购买洪塘村一块宅基地,友好协商后孙某灯分得北面138.7平米宅基地、孙国仁分得南面156平米宅基地。1991年孙国仁建房时,特意预留房屋北面墙壁至《建设用地许可证》北至之间约25平米的空地用于通风采光,其余部分用于盖房。同时,孙国仁依法依规全额缴纳了自己所购置的156平米土地(含预留用于通风采光部分土地)的相关税费。1991年明确了孙国仁宅基地四至、面积等信息。

但是,1994年村委会颁发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时,未通知孙国仁本人到场测量和确认,导致孙国仁预留用于通风采光部分的土地未被计入证内。

1998年,孙某灯将其所有的南面毗邻孙国仁的部分宅基地转卖给现邻居。该邻居首次建房时紧贴孙国仁宅基地北至,并承诺“不飘屋檐”。因孙某灯审批用地138.7平米,实际建筑面积也达到138.7平米,已将审批用地用得干干净净。1998年连江县东岱镇人民政府出具给孙某灯的《土地建设综合审批意见》明确其占地面积为138.7平米,且在建筑红线图中四至明确盖上“东岱建筑红线”章,要求其任何建筑构建不得超出建筑红线,不得侵占公共用地、道路等,妥善处理好四邻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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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代该邻居加盖4层时,擅自飘檐 20-30公分。2021年该邻居违章搭建阳光房时,更是占用孙国仁预留用于通风采光的宅基地以及公共用地,导致双方冲突。

二、村民控诉:村委会多次失误加剧矛盾

孙国仁指出,村委会存在多项失职:

土地确权草率:1991年孙国仁《建设用地许可证》四至、面积和姓名属实,1994年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》未准确测量其预留土地,且四至、姓名、面积均登记错误,村委会后承认证件有误;

未执行四邻协议:邻居建房时未按政策要求与其签署协议,而村委会保管的其他村民四邻协议中独缺此份。

调解不作为:村支书曾在东岱镇政府当着众人面称“对方有关系,不好处理”。镇相关领导在认真调研后(包括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和寻访证明人)也多次口头认定该土地属孙国仁,但未落实解决。

三、最新进展:执法程序遭质疑

2024年12月,孙国仁修缮宅基地时,东岱镇土地所下发《责令自行修复整改通知书》,但孙国仁对签字真实性提出质疑,称签字时该所所长正处于休假期间。

此外,邻居2021年违规搭建的阳光房在2025年3月6日被拆后,一周后又迅速重建。几次电话和12345投诉仅获“历史问题需汇报”回复,无后续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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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建议

法律人士指出,此类纠纷需依据历史凭证和证人证言还原事实,村委会应配合调取原始档案,上级部门需介入核查土地证登记瑕疵及执法程序问题。目前,孙国仁要求村委会重新确权,明确预留土地归属。截至发稿,东岱镇政府未对事件细节作出回应。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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